国债利率
  国债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它首先是一种非经常性财政收入。因为发行国债实际上是筹集资金,意味着政府可支配资金的增加。但是,国债的发行必须遵循信用原则:即有借有还。债券或借款到期不仅要还本,而且还要支付一定的利息。国债具有偿还性,是一种预期的财政支出,这一特点和无偿性的税收是不同的。国债还具有认购上的自愿性,除极少数强制国债外,人们是否认购、认购多少,完全由自己决定,这也与强制课征的税收明显不同。

国债的种类
  (1)以国家举债的形式为标准,国债可以分为国家借款和发行债券。国家借款是最原始的举债形式。现代国家在向外国政府、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等举借外债和本国中央银行借债时主要采取这种形式。但借款通常只能在债务人数量较少的条件下进行。在应债主体很多的情况下,则应采用发行债券的形式。
  (2)以国债发行的地域为标准,国债可以分为内债和外债。内债是在本国的借款和发行的债券。外债则是向其他国家政府、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和在国外发行的债券。
  (3)以债券的流动性为标准,国债可以分为可转让国债和不可转让国债。国家的借款通常是不能转让的,只有债券才有上市转让的可能。债券能否上市转让,即是否具有流动性是决定债券吸引力大小的重要因素。
  (4)以国债的偿还期限为标准,国债可以分为长、中、短期国债。一般将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称为短期国债,十年以上的称为长期国债,介于二者之间的称为中期国债。
  (5)以国债的付息方式为标准,国债可以分为付息国债和零息国债。付息国债采用分期付息的方式,一般长期国债大多属于付息国债。零息公债也叫无息票国债,在付息方式上,采用贴现方式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中、短期国债大多属于这一类。
  (6)以国债是否记名为标准,国债可以分为记名国债和无记名国债。记名国债在债券上写明债券所有人的姓名,在债权转让时需要作转移登记,一般不可转让国债采用这种形式。无记名国债在债券上不写明姓名,以债券的持有人为所有人,转让较为容易,一般可转让国债都采取这种形式。
  (7)其它分类。以国债是否具有相关凭证为标准,可以分为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以国债的认购对象为标准,可以分为居民认购的国债、机构认购的国债等;以国债认购过程是否存在强制为标准,可以分为强制国债和自由国债;以国债资金的最终用途为标准,可以分为建设性国债和赤字国债。

国债利率的确定因素
  国债利率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国债利率必须依据金融市场上各种证券的平均利率水平而定。证券利率水平提高,国债利率也应提高,否则国债发行会遇到困难;金融市场平均利率下降时,国债利率水平也应下调,否则政府会蒙受损失。
  2、银行储蓄利率。一般说来,公债利率以银行利率为基准,一般要略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以利于投资者购买国债。但不要过高于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否则形成存款“大搬家”。
  3、政府的信用状况。一般情况下,由于政府信誉高于证券市场私人买卖证券信誉,所以在政府信誉高的情况下,国债利率适当低于金融市场平均利率水平。但如果政府信誉不佳,就必须提高国债利率,才能保证国债顺利发行。
  4、社会资金供求状况。当社会资金供应充足,国债利率即可降低;当社会资金供应紧张,国债利率必须相应提高。否则,前者可能导致国家额外的利息支付;后者可能导致国债发行不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