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通过银行陆续发放“五七工”、“家属工”养老金“五七工”翘首以盼的养老问题终于得以解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四连“五七工”。
据悉,此次“五七工”养老金发放受,得益于自治区出台的《自治区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试行办法》。根据此办法,疆内“五七工”采取自愿原则,按“五七工”基本养老保障金补交标准,凡一次性补够15年养老保障金,均可按月领取退休工资。根据兵团城镇企业职工最低养老金标准,70岁以下每人每月400元养老金,70-79岁每月增发高龄养老金70元,80岁及80岁以上每月增发高龄养老金105元。养老金从2010年1月份起连续补发。以后还可按国家养老金年度调整政策,逐年上调发放标准。并可按规定享受死亡丧葬费补助和抚恤金待遇。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扣除已享受待遇支付的费用后,个人缴费账户剩余资金退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自治区今年4月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试行办法》,将30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主要包括五?七工、家属工。全区申请按上述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12.4791万人,审核工作小组已正式批准7.3091万人。其中,有1.8215万人已缴清养老保险费,领取到基本养老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站在改善民生的高度,解决了历史遗留的“五七工“问题,让“五七工“终于实现了老有所养。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让新疆社会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