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查询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4年9月完成机构调整设立,为市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资金运行等管理工作,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具体包括: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经审议后组织实施。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定、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3)编制住房公积金预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和保值、增值。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提取核准和资金结算工作,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
  (5)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账户设立、核算和统计工作。
  (7)负责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缴存、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全市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对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0)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11)承办市政府、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综合处:负责综合协调、文秘、目标管理、档案、信访、保密、效能建设、组织人事、行政财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后勤等工作。
  法规处:负责法律事务、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综合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电子监察系统、网站和客服中心管理等工作。
  信息管理处:负责信息化建设、系统和数据运营、网络安全、软硬件管理维护等工作。
  审计监督处:负责内部审计、监督管理、业务考核评估等工作。
  计划财务处:负责住房公积金计划编制和执行、资金运营、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信贷管理处: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回收、管理、资产保全和项目贷款试点等工作。
  公积金归集处: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建制扩面、行政执法等工作。
  高新(滨江)管理部:根据中心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开展建制扩面、行政执法等工作。
  铁路分中心:根据中心授权,负责浙江省内杭州、宁波、绍兴、金华、嘉兴、湖州、衢州等七个地区的铁路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萧山、余杭、富阳、桐庐、建德、临安、淳安七个区、县(市)分中心,分别负责辖区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管理工作,中心对其实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中心及各分中心共设有10个业务办理点,实行以中心(分中心)为主导的、合作银行受托提供金融服务的公积金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