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省政府,归口省建设厅管理,为副厅级事业单位。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及省本级单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运作管理工作,指导各市县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
  2、负责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城镇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工作。
  3、负责对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管理机构和经办网点实行统一管理。
  4、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执行情况实行监督管理。
  5、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南住房公积金综合部:
  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党群等工作;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简称“三项住房资金”)的统计工作;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898-66531606,传真:0898-66531610
  
  海南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部:
  负责拟定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省本级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归集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市县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执行情况实行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0898-66532635
  
  海南住房公积金住房信贷部: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计划;指导市县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工作;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运营、保值增值及省本级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使用、保值增值工作;指导各市县的单位住房资金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使用和保值增值工作。
  办公电话:0898-6653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