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湛江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5月,原名湛江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4年8月更名为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内设4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公积金筹集科、公积金管理科以及雷州、廉江、吴川、徐闻、遂溪等5个办事处,办事处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出机构,分别负责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湛江公积金联系地址:
  E-mail:gjj@zjgjj.net
  综合科电话:3365773
  财务科电话:3210659
  筹集科电话:3210656
  贷款科电话:3310068
  邮编:524044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3号(市交通局办公大楼南面)
  湛江公积金网址:www.zjgjj.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