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从2011年9月1日开始,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时还不能办理,有待政策出台。公积金提取办理,分为: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两类。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E、其他住房消费。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