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积金贷款
关键词:
浙江省公积金贷款
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贷款资金的财务安排涉及的内容很广,但最主要的不外乎购房贷款的额度(成数)、期限和利率这三大问题。在介绍上述三大问题之前,有必要向购房者再次说明目前现行的三种贷款方式:个人住房贷款(即: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即: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前两者的组合。
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分为三种?
1、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简介:
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是省直房委会的办事机构单位。在省直房委会和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下负责省直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省级党、政、群机关、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与省政府双重领导的机构、省直属在杭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以及上述各部门的下属单位的房改工作。具体工作为:同城房改政策的组织落实、检查指导,省直单位房改配套政策的研究制订;房改违规、违纪行为的配合查处;公有住房的出售审批;省直单位自建经济房、腾空房的分配、出售审批,经济房的准购资格审批;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审批和住房公积金补贴审批;承办省直房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促进省直单位房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省直房改管理范围内各单位住房资金以及省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支付、运用、管理和增值。具体工作为: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和腾空房出售款、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资金的归集、使用和发放审批;负责省直单位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编制省直单位住房资金收支和财务收支计划;负责住房资金会计核算和安全增值;承办省直房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职责:
一、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编制、执行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四、负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审批;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承办省直房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浙江住房公积金联系方式:
浙江住房公积金电话自动查询:87056070
浙江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业务咨询:87056091/87055000
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87054654/87056076
浙江住房公积金业务监督投诉电话:87059225
浙江住房公积金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宝石一路3号省直房改办
浙江住房公积金网址:www.zj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