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贷款资金的财务安排涉及的内容很广,但最主要的不外乎购房贷款的额度(成数)、期限和利率这三大问题。在介绍上述三大问题之前,有必要向购房者再次说明目前现行的三种贷款方式:个人住房贷款(即: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即: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前两者的组合。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分为三种?
  1、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苏州市政府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负责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公积金中心内设办公室、监察室、资金管理一处、资金管理二处、计划财务处、资产保全处、信息技术处、综合服务处八个职能部门;下设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五个分中心和吴中、相城两个管理部。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一、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统一委托由公积金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四、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监管指导分中心的内部核算;
  五、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计划,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操作规程,报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后组织实施;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发放,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
  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八、负责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网络联通;
  九、定期向市财政局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审核(议)后向社会公布;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积金管委会交办和决定的其他事项。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项目:
  1、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和受理商业贷款);
  2、为借款人提供住房置业担保服务;
  3、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
  4、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提取;
  5、单位住房公积金开(销)户登记;
  6、住房公积金卡务;
  7、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
  8、住房公积金和住房金融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