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系方式: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名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编号:140
北京住房公积金业务电话:83084864、83086161
北京住房公积金电话及传真:83085463、83084872
北京住房公积金地址:西城区大红罗厂街22号(邮编100034)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www.bjg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