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保险计划为 18 至 71 周岁的被保险人提供了以下额外关爱金:
身故关爱金:若被保险人在 71 岁前身故,将额外获得 50% 的基本保额赔付。
全残关爱金:若被保险人在 71 岁前全残,同样会额外获得 50% 的基本保额赔付。
一般意外身故金:若被保险人因一般意外身故,将额外获得 10% 的基本保额赔付。
航空意外身故金:若被保险人因航空意外身故,将额外获得 2 倍的基本保额赔付,但不超过 500 万上限。
动车意外身故金:若被保险人乘坐国内动车意外身故,将额外获得 50% 的基本保额赔付,同样设有 500 万的上限。
猝死关爱金:若被保险人在 71 岁前猝死,将额外获得 10% 的基本保额赔付,最高不超过 200 万。
这些额外的保障项目,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提供了更全面的保护,确保在不同情况下都能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