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出生满30天-50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性支付、5年/10年/15年/20年交
保险期间:保至60/70/80周岁
保险金额:每份保额5万元
等待期:180天
保险利益
1、满期能返还:健康生存至满期,则返还所交保费。
2、全面提升身故金或全残保障:(1)未满18周岁,返还已交保费与保单现金价值的较大者;(2)已满18周岁按以下赔付:18-40周岁,已交保费*160%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41-60周岁,已交保费*140%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61周岁以上,已交保费*120%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3)若合同生效180天内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已交保费赔付。
赔付后,合同终止。
3、分级癌症保障,多倍呵护:
(1)等待期后,按下列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癌症保险金:
①已交保费。
②癌症种类所对应的基本保额倍数。
第一类:原发于甲状腺组织的恶性肿瘤——1倍基本保额
第二类:第一类、第三类以外的其他癌症——2倍基本保额
第三类:男性被保险人(原发于男性肺部、肝脏和前列腺的恶性肿瘤),女性被保险人(原发于女性肺部、前列腺和子宫的恶性肿瘤,包括原发于子宫颈和子宫体的恶性肿瘤)——3倍基本保额
(2)等待期内,返还已交保费。
赔付后,合同终止。
4、癌症轻症额外保障:等待期后,初次确诊癌症轻症,额外给付1倍基本保额。给付后,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
5、癌症轻症豁免保费:初次确诊患癌症轻症,免交剩余各期保费,保单利益不变。
6、保单贷款应急周转:可贷款保单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