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它需要从意外伤害、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三方面进行分析。

  意外伤害
  1、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2、身故处理费用: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

  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
  2、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
  3、手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
  4、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
  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
  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