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失业保险金领取,在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条件的情况下,一般若参保人员第1至12个月失业的,每人每月1051元。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金额
  克拉玛依市第1至12个月的失业,每人每月1051元,第13至24个月的失业,每人每月9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