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大病医疗保险对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超过起付线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其中城乡居民可报销50%。

  报销范围
  参保(合)人员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再次补偿,其中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非医保报销目录内的药品、治疗项目等,只要是合规的费用,都可以报销。

  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当年发生的门诊大病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即上一年度克拉玛依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该标准暂定为30000元)的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