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汽车保险-汽车保险的原则
    汽车保险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1、保险与防灾减损相结合的原则;
    2、最大诚信原则;
    3、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4、履行说明义务;
    5、履行保证义务;
    6、弃权和禁止抗辩;
    7、保险利益原则;
    8、损失赔偿原则;
    9、近因原则;

    深圳汽车保险-新车购买保险
    现今社会购买车辆的人越来越多,但是熟悉新车手续的人却不多,因为不清楚应该购买哪些保险,面对品类繁多的险种,一时之间便晕了头脑。那么我们究竟应该购买哪些呢?
    1、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自2008年8月开始,所有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必须购买或者续保车辆交强险;六座以下为例: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租赁1800元。
    2、商业险和附加险;除了国家规定购买的交强险,新车主还要购买一些必要的商业险种,其中有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基本险以及玻璃险、自燃险、车身划痕险、不计免赔险等附加险。其中大部分车主都会选择车损险和三者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