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生育保险报销,用人需提供参保人员增减表等材料,而职工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本人身份证、生育医疗证审领表等材料。

  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和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5、参保男职工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项目有:绝育手术、输精管复通手术。

  报销材料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