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生育保险在办理时,单位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办理条件
  驻乌鲁木齐市所有用人单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或者雇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

  办理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3、《生育保险参保审定表》三分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