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保报销,参保人员需提供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等材料,并按照比例获得赔偿,其中城乡居民最高可报销90%,最低报销55%。

  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乡镇卫生院80元。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乡镇卫生院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报销材料
  1、病历
  2、IC卡
  3、医疗费用清单
  4、收据
  5、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6、住院病人的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