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海南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整体在0.2%至1.9%。至于赔偿标准,护理费分为三个等级,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赔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缴费比例
  一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本单位从业人员缴费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赔偿标准
  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