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海北州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7000元,即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在年度内全部住院自付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均纳入报销范围(不含自费部分),报销比例为85%。
报销流程
大病医疗保险提供“一站式”服务,参保职工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医疗机构按照基本医保制度规定给予报销后,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也及时给予大病医疗费用报销。参保职工赴省外就医的,要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地治疗手续,所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给予报销后,住院费用个人自负部分达到海北州规定大病报销标准的,携带相关住院费用清单到当地承办大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大厅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