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材料
1、生育:需携带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母婴保健手册》、身份证、出院证、准生证、产前检查发票、出院原始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2、流产、复通、绝育、皮埋、取环、上环:需携带医疗保险手册、病历、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原始发票及用药明细清单。
3、申报以上待遇需填制《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报销流程
1、职工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职工生育待遇申领材料后,应及时核审。核审无误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遇特殊情况办理时限可延长到4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