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失业保险金领取,参保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失业人员登记表》、《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各一式两份;
  5、近期免冠二寸照片5张;
  6、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领取流程
  1、单位同职工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相关资料及档案报经办机构业务管理科室备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失业人员花名册等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3、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对失业人员提供证件、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现场初审。经初审无误并在3个工作日内加注初审意见转业务管理科室审核。
  4、业务管理科室经办人员收到转来的失业人员相关资料的初审意见后,在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为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人员待遇认定书》。并核定发放金额、期限。经科长复核,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后,由财务科自确认的次月起通过银行发放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