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1、市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中小学、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儿童。
2、市区非农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
办理流程
1、首次参保的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贺州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学校(幼儿园)申报表》。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录入学校(幼儿园)的基本信息。
2、首次参保的学生儿童或家长到学校(幼儿园)领取并填写《贺州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申报表》,经学校(幼儿园)确认后,录入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选择续保的学生,可由学校统一提供名单报社保经办机构录入。
3、社保经办机构对学校(幼儿园)上报的参保人员的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后开具《贺州市区学校(幼儿园)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缴费核定单》。
4、学校(幼儿园)持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缴款证明到指定的代收银行将医疗保险费划转至财政专户,并凭代收银行加盖收讫章后的缴款回单,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相应金额的专用定额收据和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