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和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本市内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台港澳人员。
办理材料
(1)一寸近照二张;
(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重度残疾人和低保对象应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要求所需的银行存折;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
(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办理流程
1、携带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后,确定缴费工资基数;
4、社会保险科根据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科在审核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凭证后,发给其社会保险缴费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