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材料
1、《失业人员介绍信》
2、《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办理失业保险登记通知书》
3、《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登记表》
4、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手册》
7、1寸近期免冠相片4张
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原件)
9、指定开户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向失业登记窗口提供上述材料
3、领取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
4、上述表格交回失业登记窗口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职工失业证》或办理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