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地址
钦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
地址:钦州市南珠西大街215号
钦南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
地址:钦州市南珠东大街
钦北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
地址: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人力资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