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失业保险金领取,首先市民需满足规定的条件,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即可。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材料
  1.《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职工个人缴费记录手册
  3.《失业保险金申请登记表》
  4.《失业人员办理银行卡及失业保险金金申领流程》一式三联
  5.身份证原件(正反面)、银行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1份),并在此复印件的正面写上银行卡号、签名及联系电话;
  6.一寸相片1张。

  领取地址
  贵港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885号
  平南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平南县平南镇朝东一街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