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贵港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具有州户口的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办理流程
1、单位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2、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等到次月,单位去税务部门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