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生育保险报销,首先市民需满足规定的条件,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去社会保障分局申请,准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参保人在流产、引产、产道分娩、剖宫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

  报销流程
  1、申请并提交材料
  参保人到其参保所在镇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事大厅交齐所需资料;
  2、审核
  前台工作人员对其所交资料核定准确后,即时办结相应待遇发放手续,应支付费用即时划入参保人银行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