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失业保险金领取,参保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领取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失业证或者流动人员就业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或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申请领取或者转移手续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失业职工携带失业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格验证,时间为5—15日。
  (3)由银行逐月支付给失业职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