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湘西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当携带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成功后获得保险金。

  领取条件
  个人需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且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和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自其失业之日起7日内报经办机构,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备案。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