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湘西州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0000元,低保困难群众补偿起付线为5000元。对参保、参合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分四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报销范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参合人,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参保、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