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生育保险报销,参保人员需要携带生育证、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机构办理手续,机构受理审核后,支付报销款。

  报销范围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职工可享受下列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用、分娩医疗费用(含围产期保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分娩费用,包括必须的手术费、诊疗费、检查化验费、药品费、护理费、材料费、标准内床位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婴儿诊治费、超标准的床位费、产妇本人要求的无痛分娩、镇痛泵等特殊医疗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由产妇自负。无适应症剖宫产费用,生育保险只按平产标准支付。
  (2)产前检查、围产期保胎、终止妊娠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按行政部门发布的标准支付;
  (3)生育津贴按政策规定的产假时间及日津贴标准计算,日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之商。

  报销流程
  持单位盖章的《生育保险服务项目申请表》、生育证、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经办机构审核后,即可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接受相关服务,费用实行差额结算。需到外地分娩的,报经经办机构批准后持单位盖章的《生育保险服务项目申请表》及有关证件,医院分娩的诊断证明及费用发票,到经办机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