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材料
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1.《生育证》
2.《出生医学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夫妻双方身份证
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或诊断证明书
6.产假期间单位停发工资证明
7.异地住院的需出具医院的费用发票及《衡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就诊登记表》
8.医保IC卡
9.通过网上银行结算报销医疗费用人员信息表
10《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11.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还需提供结婚证和男职工配偶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及当人当次住院分娩的有效发票。
计划生育的生育保险报销: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报销流程
生育津贴申领
产假期满后三个月内,由单位医保专干收集所需资料到衡阳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险办事大厅8号窗口申领。
计划生育的生育保险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