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比例
根据新实施的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我市失业保险费缴纳由3 %降低为2%,其中,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3%、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7%共同缴纳失业保险。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张家界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张家界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