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个人自付费用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大病补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大病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每年20万元提到到30万元。即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不含起付线)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报销,最高报销3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最高限额为12万元。加上这一“双保险”后,职工医保最高可报销42万元。
报销材料
1) 参保人身份证;
2) 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 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流程
1) 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