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南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含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理材料
1、单位参保登记表 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新参保人员应填写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申请表及生育人员增减花名册一式二份(新增人员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在本规定实施后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有关证照,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险登记;
2、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会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若是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具体手续,获得相应的生育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