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生育保险办理,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职工花名册等材料。

  办理条件
  葫芦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含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参保职工花名册一份到登记与续保业务科,填写《参保申请》、《参保登记表》
  4、《开户许可证》或经银行盖章确认的本单位开户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