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锦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调整,其中在太和区、滨海新区等地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每人每月840元;累计缴费满1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960元。

  领取金额
  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照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即每人每月840元。累计缴费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照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即每人每月960元。
  黑山县、北镇市、凌海市、义县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照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即每人每月714元。累计缴费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照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即每人每月816元。

  领取标准
  根据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同,失业金的享受期限也不同。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五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