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范围
参保人因患大病而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由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全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起付线根据城镇居民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合规医疗费为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发生的自负费用。
报销比例
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居民医保报销后,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实行分段补偿累进计算。大病保险的补偿额不设置封顶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50000元(含)以内,补偿比例为50%;5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补偿比例为55%;100000元以上-150000元(含),补偿比例为60%;150000元以上-200000元(含),补偿比例为65%;200000元以上补偿比例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