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自201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7040元计算。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2016年职工个人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352元;超过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作为缴费基数,2016年职工个人最高缴费基数1176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7.5% ;个人缴纳2%;
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1.5% ;个人缴纳0.5%;
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0.6%;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0.2%~2%,;个人无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