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生育保险办理,市民需满足规定的条件,然后单位持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流程申请,即可顺利办理生育保险。

  办理条件
  统筹区域内的中、省、州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职工或雇工。

  办理流程
  (一)单位参保申请
  用人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持下列资料向州医保局申请参保登记:
  1、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参保单位上年度财务账(企业:应付工资明细账、应付福利费明细账;事业:事业支出明细账)、财务报表及上年劳资年报表,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还需当年的财政预算表。
  4.参保单位上年月份工资表一份。
  5.退休人员退休审批表原件、复印件。
  6、医保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受理登记
  1、用人单位须出具规定的有关资料,经医保局基金征缴部审核后发放《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申报登记表》。用人单位报送报表即为受理,医保局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审核完毕。
  2、审核符合规定的申请单位,医保局予以登记,同时建立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基础档案资料,并对档案内容进行核定,将有关信息及时登录。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单位需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