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所报大病在规定范围内,然后市民携带相关材料去医保局申请报销,符合条件者按照规定比例发放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款。

  报销比例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报销范围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报销材料
  1、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2、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疗保险章)
  3、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费票据
  5、属异地急症的,需提供医院级别证明,相关票据、诊断证明(需加盖急诊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