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生育保险报销,参保人员需要提供住院收据原件、银行个人结算户存折等材料,机构审核通过后,按照具体的标准赔偿即可。

  报销标准
  1、正常产(7月早产或死胎):医疗补助标准为800元,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98天,享受护理津贴天数为15天;
  2、难产:医疗补助标准为1100元,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113天,享受护理津贴天数为15天;
  3、剖腹产:医疗补助标准为1900元,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113天,享受护理津贴天数为15天;
  4、妊娠合并症:医疗补助标准为2800元,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113天,享受护理津贴天数为15天;
  5、不满4个月流产:医疗补助标准为100元,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15天,享受护理津贴天数为15天;
  6、满4个月至6个月流产:医疗补助标准为700元,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42天,享受护理津贴天数为15天。

  报销材料
  1、结婚证、一胎:一孩生育登记单、二胎:二/多孩生育登记单、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
  2、单位电脑编码、职工个人电脑编码、产妇怀孕时间、预产期、配偶工作单位名称。(以纸制方式提供)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一胎:新生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胎:二/多孩生育登记单、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
  5、女职工报销时提供住院收据原件。
  6、产妇的完整住院病志(加盖医院公章)。
  7、本人(抚顺开户的)工商银行个人结算户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