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者按照规定比例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报销比例
  50000元及以下的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50%;5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100000元)的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60%;10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70%。

  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报销地址
  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2675号
  双阳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双阳区双阳大街1899号
  农安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农安县德彪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