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2016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以职工本人2015年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低于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48元)60%的,按60%即2849元申报;高于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即14244元申报。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5%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7%,个人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