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市民需携带相关材料去医疗经办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大病医疗报销。

  报销比例
  新农合参保(合)人员在住院后自费金额若在7000至10000元之间,报销比例为50%;自费金额在10000至20000元之间,报销比例为60%;自费金额在20000至50000元之间,报销比例为70%;自费金额在5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不设封顶。

  报销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朝阳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朝阳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报销地址
  朝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112号
  双塔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朝阳市竹林路三段55号
  龙城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朝阳市黄河路五段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