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1.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0120元/月)。
2.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最低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30元/月)。
3.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3380元/月),最低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30元/月)。
(二)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0120元/月),最低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30元/月)。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1%,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6%,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