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主城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然已满18周岁但是仍在主城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
2、非主城区户籍,组主城区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主城区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
3、市儿童福利院集中管理的人员。
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为户口本的"首页和少儿本人页"。其中,非主城区户籍的少儿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非主城区户籍和18周岁以上主城区户籍的学生,在办理少儿医保手续时,需提供学校的学籍证明。
办理流程
参保人可到就近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资格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