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社会保障卡;
6、身份证;
7、银行账户。
报销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